收音机里放着一首她没听过的爵士乐,音量开得很低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问东问西,只是递给她一盒纸巾让她擦脸上的雨水,然后安静地开车。雨刷在挡风玻璃上一下一下地刮,街灯的光被雨水晕开成一团一团的暖hsE。

        从那以后他开始约她吃饭。

        每次都是不同的餐厅,每次都在她公司附近,每次都说“正好在附近谈事,顺便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推开餐厅玻璃门的时候,每次都能一眼就认出他,因为他和这间餐厅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。他坐在靠窗的卡座上,脊背挺得笔直,不是那种刻意的、绷紧的端正,是长在骨头里的松弛的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头发是很深的棕sE,鬓角刚刚开始泛白——不是灰白,是银白,像冬天早晨的霜,薄薄地落在两鬓,反而衬得其余的发sE更深更浓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去遮掩这些白发,也不刻意展示,只是让它们在那里,像树木到了秋天自然会变颜sE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穿着一件深灰sE的西装,剪裁极好。

        肩线贴合得像是从他身上长出来的,袖口露出一小截衬衫的白边,不多不少刚好半厘米。袖扣是银的,很小,不凑近了看不清上面的纹样,但触感很沉。衬衫是白sE的,领带的结打得恰到好处,不是那种为了T面而勒紧自己的规整,而是驾轻就熟的松弛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皮鞋是手工擦的,鞋面光洁到可以照见天花板上水晶吊灯的碎光。面前的桌上铺着白桌布,摆着两副银质餐具和一支点燃的蜡烛。蜡烛是白sE的,火苗在空调的微风中轻轻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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