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难道人就非得特立独行才能被人记住,才有资格被人记住?我有一瞬的疑惑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你不记得我了。」我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喂!芬尔,你在做什麽?」加雅问,神sE惊慌。

        「闭嘴,加雅。」我说,她噤声了,眼神惶恐不安。我掏出蝴蝶刀,甩动刀刃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你把我的父亲杀Si,把母亲抓去妓院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我为什麽要复仇?为什麽要为此愤怒?为什麽要悲伤?为什麽要如此赌上X命战斗?为什麽?为什麽?不知道,但,或许杀了他会让我明白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不会记得。杀戮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。谁会记得自己每餐都吃了什麽?」他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恶魔。我的脑海中,出现这个词汇。b斯特身旁的nV孩依然如在无人之境一般把玩着自己的玩偶,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。或许,她深信兄长会赢,就像在流星街时的几千几百次胜利的杀戮一样。可惜,她赌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战斗在瞬间开始。他率先挥出一拳,我下腰躲过,照着「三十秒之後」呈现的画面一样行动。像个人偶。他会在下一秒顶出膝盖,我一跃而起,手上刹那出现一把水果刀,扎进他的大腿,他立刻跪下了,但他立刻反应过来,一拳挥出,挟带的气将我的唇角一路划破,裂口连到了面颊骨的位置。我破相了。我在落地的瞬间绕至他身後,一一T0Ng穿他的膝盖後方脚筋的位置,他站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「重复一遍我的名字。」我如此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哼。」他以此作结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刀刃T0Ng进了他的脖颈,因为心脏的压力,鲜血飙S而出,喷了我一身。我伸出手掌,他的屍T被我收进了「Si神的宝物盒」原来,他这麽弱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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