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留家。」她说。
「留家的条件。」律师翻页,「年内生子,孩子冠姓蔡。」
我握着衬衫的袖口,袖口的扣子扣进我掌纹。
「满三岁呢。」我讲,「能不能改姓。」
「满三岁改姓需留家的女儿签名。」律师说,「也需阿母签名。」
我心里那算盘噼啪地打:签名要姊妹都点头,我娶的与我睡的都得画押。
「店呢。」语晴问,「店写谁。」
「店写双生。」律师说,「姊妹共接,谁也不许卖,谁也不许分。」
语霜笑出声,浴巾从膝滑到腰。
「共接就是共所有。」她说,「姊,你连店里一件衫都不能带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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