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盯着那三个字,忽然觉得花店里安静得有些过分。
文件提到,十年前的杀人案件因新证据出现,法院已裁定开始再审程序。後续审理需要重新调查部分证据,我作为当年的重要证人,将被通知到庭。
我把整份文件看完,又从头看了一次。
字都认得。
意思也明白。
只是有些不太能接受。
十年前,周明远因为涉嫌杀害一名二十七岁的女子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那场官司曾经上过新闻。
地方电视台报了好几天,报纸也用了不小的篇幅。当时网路上有很多人讨论,猜测死者与被告的关系,甚至有人翻出他们过去的照片。
但新闻热度很快就过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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