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三水市的地盘上,只要是黄瀚参与的企业,都严格执行不赊账的规定,整个三水市领导班子都支持,全市推广。

        再真的把几个违反规定赊账的领导一撸到底,逼他们打铺盖睡欠账不还的单位追款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认起真来,在八十年代没有管不好的企业,因为这段时间的中国太缺乏工业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工厂发出的货都有责任人和必须承担连带责任的领导,除非遭遇手段高明的骗子,否则货款绝无可能收不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的三水市的集体、国营工厂宁可没活儿干放假,也不肯赊账。

        股份制公司也是如此,只要发现对方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打款,肯定不会发下一批货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天内讨债队铁定上门,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,不给钱就把货还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还立刻打官司!

        经济合同纠纷就怕纠缠不清,更怕时间长,追款速度越快,事儿越清晰,官司越容易打赢。

        况且三水市的单位都有业务费提留,不缺活动经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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